退換貨說明:

ZABWAY 官網銷售之商品遵守「七日鑑賞期」之法規。超過七日鑑賞期後,消費者退換貨需負擔200元運費。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

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,您欲更換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。

●什麼情況無法辦理退貨?

1. 退貨請保持商品完整性,若商品配件不全,ZABWAY 將無法提供您退貨的服務。
2. 超過七天猶豫期。
3. 商品必須是全新、尚未下水,且無異味。
4. 發票遺失,請恕無法接受退貨!
5. 活動贈品、商品配件未退回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6. 已在商品上加工,例如:繡花、裁剪、打印...等
7. 試穿時如您有化妝請特別小心,若衣物上沾有粉妝時,請恕無法接受退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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